近日,一位乡村教师表达了自己在职称评定上的困惑。他透露,今年本应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但考虑到个人荣誉不够丰富,担心通过率低,转而考虑申报普通副高级职称。
这位教师详细列举了自己所获得的荣誉:一篇万方论文、一个县级优质课奖项以及一个县级教学先进个人称号。然而,他对于这些荣誉在普通副高评定中的分量表示担忧。
对此,有专业人士指出,这些荣誉在申报基层副高时也未必能确保成功,更不用说申报普通副高了。尽管如此,该教师仍表达了对基层副高某些限制的顾虑,比如岗位工资不能升档,以及退休后无法按副高待遇计算等。
然而,经过深入了解,专业人士澄清了一些误解。他解释,基层副高和普通副高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和“离岗无效”的地域性限制。只要教师仍在乡村学校任教,这两种职称在薪资待遇上并无区别。也没有明确规定基层高级教师的岗位工资不能升档。
他进一步指出,基层高级政策自2019年出台以来,由于疫情的影响,大部分地方的第一批乡村基层高级教师都是在2021年评聘的,至今尚未满一个聘期,因此不存在不能升档的情况。
专业人士还提到,鲁人社发〔2019〕26号文件《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中,除了上述地域性限制外,并未对乡村教师的待遇做出其他限制。他强调,到目前为止,没有出台过任何限制乡村教师高级待遇的文件。
因此,对于荣誉相对较少的乡村教师来说,申报基层副高或许是一个更为明智的选择。不仅能早评聘早受益,而且在五年后还有机会转换为普通副高证书。
对于这一观点,不少教育业内人士也表示赞同。他们认为,在职称评定上,乡村教师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以最大化自身利益。同时,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定制度,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