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力推虚拟现实电影发展,开启电影新纪元
近日,我国电影行业迎来了一项重大变革,国家电影局正式发布通知,旨在推动虚拟现实电影(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有序且蓬勃地发展。这一举措不仅为电影创作开辟了新的天地,也为观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观影体验。
虚拟现实电影,作为一种全新的电影形态,借助先进的虚拟现实技术,通过头戴式显示设备等终端,让观众仿佛置身于电影情节之中,体验前所未有的沉浸感。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虚拟现实电影正式迈入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发展轨道。
为了确保虚拟现实电影的质量与安全,国家电影局对虚拟现实电影的摄制、审查及放映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拍摄虚拟现实电影前,需向国家电影局备案电影剧本梗概,并在电影完成后送审,依法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虚拟现实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单位还需在技术标准、稳定性、流畅性、安全性和兼容性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特别强调了扶持优秀虚拟现实内容作品的重要性。国家电影局将重点关注那些内容和技术均达到较高水平的虚拟现实电影,旨在推动电影行业增量发展。同时,该通知明确区分了虚拟现实电影与现有的虚拟现实“沉浸体验展”等业态,仅针对希望在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公开放映的虚拟现实内容产品。
为了促进虚拟现实电影的放映,国家电影局还鼓励开拓利用电影院内空间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进行放映。放映单位可根据所在场所的不同,向电影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或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已持有或申请该证件的放映场所还需接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确保放映活动的规范与透明。
拥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虚拟现实电影放映场所,还将有机会享受电影主管部门的相关奖励或扶持政策。这一举措无疑为虚拟现实电影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国家电影局还积极鼓励电影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虚拟现实电影技术的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等领域。同时,支持虚拟现实电影产业链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创作能力,倡导在宣传发行、结算分账、传输监管等方面进行融合创新,以推动虚拟现实电影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虚拟现实电影的进口,将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国内外虚拟现实电影市场的公平竞争与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