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鸿达兴业(NQ400207)及相关责任主体因多项违规行为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据悉,鸿达兴业被指控擅自更改2019年募集资金的原定用途,且在2019年至2023年间的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中涉嫌虚假记载。公司还被指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拟对鸿达兴业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严厉处罚。具体而言,鸿达兴业将面临1850万元的罚款,并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周奕丰则将面临2200万元的罚款及警告,同时,江苏证监局拟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因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编造、篡改重要财务数据,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鸿达兴业的财务负责人林桂生同样难逃责罚,他被处以600万元罚款及警告,并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江苏证监局指出,林桂生在相关违法行为中起到了主要作用,行为恶劣,情节严重。公司董事姚兵也被处以400万元罚款及警告。
除了上述核心管理层,其他涉事人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时任鸿达兴业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林少韩,时任董事殷付中、郝海兵分别被处以200万元罚款及警告;时任董事刘江飞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及警告;时任监事会主席郑伟彬则被处以50万元罚款及警告。
鸿达兴业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现金紧缺,此次拟处罚事项一旦决定执行,将对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同时强调,本次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并将积极配合江苏证监局的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