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升即走”下青年教师何以安身?权益保障困境及破解之道

   时间:2025-03-15 10:06 来源:天脉网作者:任飞扬

近日,关于高校青年教师面临的“非升即走”制度困境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源自美国大学终身教职评定制度的模式,自21世纪初在中国高校中逐渐推广,旨在通过竞争机制提升教师的科研水平,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青年教师权益保障的诸多挑战。

“非升即走”制度,以其鲜明的优胜劣汰特征,迅速在中国高校中占据主流地位。然而,随着该制度的深入实施,青年教师的生存状态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不仅承受着巨大的科研压力,还面临着法律身份模糊、合同签订不平等、权利救济渠道不畅等多重困境。

在法律层面,高校教师的法律身份界定不清,导致他们在权益受损时难以寻求有效的法律救济。同时,在签订“非升即走”聘用合同时,教师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缺乏与高校平等协商的权利。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教师往往面临申诉无门、救济不畅的困境。

制度设计上,“非升即走”制度在中国的实施过程中逐渐偏离了其初衷。原本旨在激励和培养有潜力教师的制度,异化为过度追求短期科研绩效的工具。这不仅加剧了青年教师的科研压力和心理负担,还导致了学术生态的恶化。

针对这些问题,厦门大学徐岚研究团队在《教师教育学报》上发表的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破解路径。研究指出,应从法律上厘清“非升即走”的核心要义,明确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和高校教师的法律身份,完善高校教师聘任的法律体系。

在制度层面,研究建议重塑“非升即走”的价值取向,优化制度内容,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高校应改变“重科研、轻教学”的价值导向,为教师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同时,针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教师制定差异化、特色化的评聘制度和管理措施,将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关注学术成果的创新价值。

研究还强调,高校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教师参与渠道的建设,推动教师行使监督管理权。为青年教师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帮助他们实现专业发展,是破解“非升即走”制度下教师权益保障困境的关键。

“非升即走”制度本意在于激励高校教师的科研创新,但实际操作中的偏差导致了青年教师权益保障的缺失。通过法律层面的明确和制度层面的优化,有望为高校教师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健康的学术生态,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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