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两会筹备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来自创投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国投公司董事长袁国华,今年将聚焦于创投税收政策的优化,旨在激发创投机构的长期投资活力。
袁国华代表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旨在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为创投行业提供更加有利的投资环境。他建议探索实施全生命周期计税模式,该模式将允许创投成本进行抵扣,从而减轻创投机构的税收负担。他还呼吁针对投资硬科技初创企业的创投机构,出台专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此鼓励更多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袁国华指出,我国创投企业主要分为“公司制”和“合伙制”两种形式,而现行税法对不同形式的创投企业采取了不同的征税模式。公司制创投面临双重征税问题,综合税负较高,而合伙制创投虽然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诸多顾虑。例如,选择“单一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投企业,在3年内无法变更核算方式,且无法扣除经营费用,导致税收优惠力度有限。
针对这些问题,袁国华建议,在推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时,应避免“一刀切”,而应全面考虑政策背景及企业实际情况。他特别提到,对于成立日期早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基金,其基金类型应允许修改,以便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袁国华还提到了部分地区已经试行的公司制创投优惠政策。例如,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部分和张江科学城内,符合条件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在转让持有一定年限的股权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这一政策设计与科技领域需要长期投资的特点相匹配,有效降低了个人股东的税负率。
基于这一成功案例,袁国华建议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将上海试行的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市范围。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个人投资者进入公司制创投企业,进一步推动创投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谈到如何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时,袁国华提出了两个具体建议。一是支持上海开展鼓励长期投资的税收政策试点,探索全生命周期计税模式。他认为,鉴于创投基金的长周期和高风险特点,应按照投资人实际取得的收益情况进行征税,以更加合理地反映基金的盈利状况。二是针对投资硬科技初创企业的创投企业,出台专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他建议,项目投资期限越长,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越低,以此鼓励创投机构进行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