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怀仁市教育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怀仁市第七小学教师殴打学生的处理通报。
据通报,事件起因是怀仁市第七小学五年级学生姜某某、李某和于某某在操场踢球时,与六年级学生王某某发生冲突。随后,五年级教师刘某某(同时也是学生姜某某的母亲)带着学生李某前往六年级王某某的班级,就此次争执进行质询。在质询过程中,刘某某动手打了王某某。
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身体无大碍,各项指标均显示正常。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怀仁市教育局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详细核查。
基于调查结果,怀仁市教育局党组作出决定:对刘某某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立即停职;同时,对怀仁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第七小学校长等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这一决定体现了教育局对此类事件的零容忍态度。
为了缓解此次事件对学生心理的影响,第七小学已经安排了专职心理教师对相关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学校表示,将深刻反思此次事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怀仁市教育局呼吁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