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热传的一则处罚通报引起了广泛关注。该通报来自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容显示公司内有381名员工因未按照要求提交年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而遭到罚款,罚款金额最高达到了6990元。
据悉,1月27日,武汉天源环保集团发布了关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的通知,要求全体员工围绕年终大会董事长总结讲话、年度工作规划报告、新组织架构及新管理规定等内容,撰写一篇800至1000字的心得体会。通知明确指出,心得体会需感悟深刻、文字精炼,并允许员工自拟题目。然而,经过集团监督监察中心和规划发展中心的检查,发现部分员工并未按照要求提交心得体会,字数上存在明显偏差。
根据通报,这381名员工中,有的超出字数要求多达1398字,因此被罚款6990元;而有的则字数不足10字,被处以15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不过,在最终的处罚名单后,文件也提到,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对超出200元的罚款统一按照200元标准执行,处罚金额将从员工2025年2月的工资中扣除。
面对这一事件,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今年是公司强化员工制度管理的一年,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均需按照规定开展。这一回应并未直接回应罚款是否合理,而是强调了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针对此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权自主经营,他们无法直接干涉。但如果天源环保确实在2月工资中扣除了罚款,员工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到人力资源局投诉。作为执法单位,该局将为员工提供帮助。
同时,武汉市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也表示,已接到涉事员工家属的投诉电话。但由于目前公司仅下发了通知而未实际扣款,尚未构成违法行为。监察大队建议员工在被扣款后,携带工资条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他们将受理此事,并已将此事向上级汇报,相关领导将与企业进行沟通。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公司主要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业务领域广泛,包括垃圾渗滤液治理、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城市供水、垃圾焚烧发电等多个方面。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其中黄开明与黄昭玮为父子关系,黄昭玮与李娟为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