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密法院判例:11岁男童游戏充值4万余元,法院裁决部分退款
近期,山东高密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案件中,一名11岁的男孩小刘,在短短一个月内,通过其母亲的微信支付,在“XX逃生”游戏中充值超过4万元人民币。
据悉,小刘在2024年2月17日至3月17日期间,利用家中的平板电脑,频繁进入某快手直播间提供的游戏店铺链接,购买游戏点券。期间,他共进行了22次充值操作,累计金额巨大。
面对这一情况,小刘的家长向游戏服务提供者提出了全额退款的请求。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网络充值后的退款问题,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多方责任认定。
经过审理,高密法院认为,虽然小刘作为未成年人,其充值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完全的行为能力,但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对孩子的网络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管和教育。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游戏服务提供者返还小刘充值金额的一半,即2万余元。
此判决结果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也强调了家长在未成年人网络活动中的监管责任。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如何平衡未成年人网络娱乐与权益保护,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漫画示意: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问题
法官提醒,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网络活动的关注和管理,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同时,游戏企业也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充值的审核和监管,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