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近日正式公布了关于危险犬管理的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2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这份由广州市公安局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的通告,对广州市内危险犬的定义、具体品种以及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
通告首先明确了危险犬的范畴,包括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这些犬只因其潜在的威胁性,被要求在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并在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和繁殖。
在具体品种方面,通告列出了35种明确的烈性犬品种,如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等,这些犬种因其强烈的攻击性和难以预测的行为,被列入了禁养名单。通告还规定,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厘米的犬只,同样被视为危险犬。这一条款的设定,充分考虑了犬只的体型因素,以及大型犬可能对公众安全构成的潜在威胁。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的通告相比,新通告在危险犬名录中移除了“中华田园犬(土狗)”。这一调整反映了近年来市民对修改危险犬名录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关部门在专家调研和警情数据统计分析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
为了制定这份通告,广州市公安局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借鉴了北京、上海、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关于危险犬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这一举措旨在确保通告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通告的发布,标志着广州市在危险犬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五年,相关部门将依据这份通告,加强对危险犬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公众的安全和福祉。
佛山市在危险犬管理方面也有类似举措。2020年,佛山市出台了《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将西藏獒犬、比特斗牛梗犬等27个品种列为禁养名录。这些举措共同构成了城市养犬管理的重要一环,为公众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