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瑰宝,其审美价值历来被社会各界所重视。近日,一篇深入探讨书法审美多重性的文章,为我们揭示了书法艺术的独特魅力。
文章首先指出,书法艺术的审美并非单一维度,而是涵盖了多种层次和角度。从审美主体来看,书法审美可以分为大众式、文人式和哲人式三种层次。大众式审美注重直观感受,往往由视觉初步引发的心理愉悦构成;文人式审美则更侧重于文字内容与书法形式的契合,追求的是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哲人式审美则超越了文字内容,专注于书法形式本身的哲学思考,追求的是更深层次的审美体验。
接着,文章从书法本体的角度,进一步探讨了书法审美的多重性。对应审美主体的三个层次,书法本体审美也可以分为书法形式与文字内容的契合之美,以及书法形式本身之美。其中,书法形式与文字内容的契合之美体现在风格、气韵、境界等多个方面,而书法形式本身之美则包括点画、线条、结体、章法、墨色等多个要素。
文章还指出,书法审美不仅是个体活动,也是社会活动。因此,从单个主体扩张到多个主体,书法审美还可以分为个体审美、社会群体审美和社会整体审美。个体审美受到个人经历、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社会群体审美则反映了一定社会群体的共同意识和规范;社会整体审美则是一个时代的艺术审美在书法这一艺术形式上的具体反映。
在探讨书法审美的多重性时,文章还穿插了对一些经典书法作品的赏析。如苏轼的《琴诗》、毛泽东的《沁园春·雪》书法作品,以及传为岳飞书写的《出师表》等,这些作品不仅展现了书法家的卓越技艺,也体现了书法审美在不同层次上的独特魅力。
最后,文章强调了在书法教育和书法文化营造中,应兼顾不同审美需求,鼓励个体从不同角度对书法进行审美“舒张”。同时,在书法艺术训练中,应全面兼顾点画、线条、结体、章法、墨色等方面,注重整体运用。在社会文化建设中,应发挥书法形式和文字内容的契合性审美的影响力,以淳化社会风气。在对外文化传播中,应有效拓展发挥书法形式审美功能的途径和载体,以更快速更有效地传播中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