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原实控人何思模,千万罚单下“清白”誓言何处寻?

   时间:2025-01-04 14:30 来源:天脉网作者:朱天宇

A股上市公司ST易事特及其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近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严厉处罚,这一消息在金融市场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易事特因涉及多项违法事实被处以800万元罚款,而何思模个人则被罚款1000万元,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此次处罚主要源于易事特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收40.74亿元、利润总额3428.12万元。

易事特是一家在新能源和电力电子领域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企业,由何思模于1989年创立。从一个仅有3000元起家的初创企业,到如今成为全球新能源500强和竞争力百强企业,易事特的发展历程充满了艰辛与挑战。何思模在创业过程中展现出了坚韧不拔的精神,他曾在公开信中深情地表示,将毕生激情投入易事特事业的发展。

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难以逾越。近年来,易事特及何思模频繁陷入监管风波。早在2018年和2020年,何思模就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此次再次受到重罚,无疑对易事特的声誉和未来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作为易事特的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在组织、指使易事特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起到了主要作用。据证监会查明,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收、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何思模曾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企业家。他凭借易事特的快速发展,个人财富在《胡润百富榜》上不断攀升,并在2017年达到了110亿元的高峰,成为东莞首富。然而,近年来他的财富不断缩水,自2023年起更是退出了榜单之列。此次处罚无疑对他的个人形象和事业造成了沉重打击。

目前,何思模已不再是易事特的实际控制人。2020年,扬州东方集团和何思模转让股份并放弃表决权,易事特因此变为无最终控制方。不过,扬州东方集团仍是ST易事特的第一大股东,而何思模的儿子何佳则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尽管易事特目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但公司的业绩压力仍然显著。根据最新财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减少37.74%,归母净利润同比更是骤降66.9%。这一业绩下滑趋势无疑给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

面对监管处罚和业绩压力,易事特表示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新能源+储能”两大领域,努力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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