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涉及热门电视剧《狂飙》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落下帷幕,引发了广泛关注。
自2023年1月电视剧《狂飙》开播以来,该剧迅速走红,高启强等角色名称以及“告诉老默,我想吃鱼了”等经典台词在各大社交平台掀起热议。电视剧的片头片尾明确标注,其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均由A公司独家所有。
然而,随着电视剧的热播,一家名为B的游戏公司被指未经授权,在游戏中大量使用了《狂飙》的角色名称、形象、道具以及宣传语等元素。B公司成立于2020年,是涉案游戏的制作与运营方。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其改编权,还构成了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立即停止游戏运营,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确认了A公司作为电视剧《狂飙》著作权人的身份。随后,法院指出,B公司通过将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动漫化,并直接引用经典台词等方式制作游戏,侵犯了A公司的著作权。B公司的行为还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与《狂飙》电视剧出品方存在商业合作,这不仅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法院最终判决B公司立即停止侵害A公司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
此案的判决结果,再次强调了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影视IP衍生型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下。热门电视剧IP通过改编为电影、游戏等形式,不仅能够增加曝光度、扩大影响力,还能为著作权人带来可观的收益。然而,这也吸引了众多市场主体争相涌入,导致侵权事件频发。
因此,法院提醒广大创作者和经营者,要尊重和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切勿为了攀附流量而走上违法违规的道路。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