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通证券因内部管理问题再度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浙江证监局对其出具了警示函,揭示了该公司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多项不足。
据公开信息,浙江证监局在11月1日发布的警示函中指出,财通证券存在四大问题。首先,公司在任免职、兼职等事项的报备上未遵循相关规定。其次,证券从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存在疏漏。再者,部分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代为履职时间超过了规定期限。最后,公司在人员管理方面的内控机制不健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财通证券首次因人员内控管理问题受到处罚。根据浙江证监局官网的记录,财通证券在2023年曾两次被要求责令整改。其中一次涉及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另一次则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内部管理问题有关。
在2023年8月,财通证券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被责令整改。而在同年11月,公司在从事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对业务人员行为管理不严格、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募集资金监督义务履行不严格等问题,同样被要求责令整改。公司的债券融资总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除了监管部门的处罚外,财通证券目前还面临着四份劳动仲裁纠纷,主要涉及员工绩效和奖金问题。这些问题进一步凸显了公司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管理层方面,财通证券原总经理黄伟建在今年9月到龄退休,目前由董事长章启诚代行总经理职责。面对此次处罚,章启诚及其管理团队需要认真审视公司在内控管理方面的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作为一家全面覆盖多个领域的财经网站,运营商财经网将持续关注财通证券的后续整改情况及其在市场中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