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光电未按时披露2024年中报,董事长及董秘被指失职遭谴责

   时间:2024-11-18 08:31 来源:天脉网作者:柳晴雪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一项针对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光电)的信息披露违规通报。通报指出,截至2024年8月31日,东南光电未能如期编制并公布其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这一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具体指出,东南光电的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的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这两条规则主要涉及挂牌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由于这一违规情况,东南光电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规。

同时,通报还指出,时任东南光电的董事长何立光以及董事会秘书雷军委,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对这一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这一认定进一步强调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重要职责。

公开资料显示,东南光电于2014年8月6日由泉州市东南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主营业务集中在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领域,产品主要包括监控摄像机和监控镜头。然而,尽管公司在安防领域有着一定的专业基础,但其近年来的业绩表现却不尽如人意。

根据Choice提供的数据,东南光电在近两年半的时间内持续处于亏损状态。具体而言,2022年公司的归母净利润为-143.37万元,2023年进一步扩大至-440.75万元,而到了2024年上半年,亏损虽然有所收窄,但仍达到了-55.52万元。这一连串的亏损数据无疑为公司的财务状况蒙上了一层阴影。

此次信息披露违规事件不仅让东南光电面临全国股转公司的处罚,更对公司的市场形象和投资者信心造成了不小的打击。对于一家持续亏损的企业而言,良好的信息披露是重建市场信任、吸引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一环。未来,东南光电如何在改善经营业绩的同时,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将成为其能否走出困境、重拾市场信心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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