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禾信仪器”)近日因违反多项证券监管规定,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此次事件涉及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履行必要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问题。
根据广东证监局发布的公告,禾信仪器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具体而言,公司原本计划在广州建设综合服务运营管理总部,并在全国10个主要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网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将服务网络建设从10个城市拓展到了全国各地,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明显超出了原计划的覆盖范围。然而,禾信仪器未将这一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变更原因及保荐机构的意见,违反了多项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禾信仪器在2023年的存货跌价测试中,对相关参数的取值使用了同行业平均水平,这一做法偏离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水平,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据测算,这一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少计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137.22万元,多计净利润137.22万元,进一步违反了信息披露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对禾信仪器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公司董事长、代理财务总监和时任总经理周振,以及董事会秘书陆万里,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周振对所有违规行为均负有主要责任,而陆万里则对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禾信仪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周振和陆万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禾信仪器在收到警示函后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此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承诺,将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同时,禾信仪器还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禾信仪器近期发布的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1-9月的营业总收入为1.4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40.08%;净利润为-2215.2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9.72%。尽管净利润有所增长,但营业收入的下滑仍然显示出公司经营面临一定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公司更应注重合规经营,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维护市场信心和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