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规定了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评审的淘汰率,引发了广泛关注。通知指出,高级职称评审的综合淘汰率将不低于20%,其中答辩评议的淘汰率不低于10%;中级职称评审的淘汰率则不低于10%。这一规定为全省教师职称评审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标准。
在以往,许多地方对于职称评审的淘汰率并未作出具体说明,导致评审过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山西省此次的明确规定,不仅增加了评审的透明度,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据了解,其他尚未明确淘汰率的地方,其淘汰率一般不会低于山西省的标准,但最高也不会超过40%,大多数地区预计会保持在30%左右,即高级职称的通过率大约在70%左右。
职称评审的单元通常以县区、学段为单位进行,这是因为不同县区在教育、经济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实、可操作的评审方案和标准。同时,不同县区、不同学段的教学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中小学(园)在职称评审时通常会分段设比例、分指标,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中学教师与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与小学教师分别进行评审,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值得注意的是,教师职称评审并非简单的考试,而是一种比较优势。即使申报教师的总体荣誉情况有所不同,评审也会根据通过率来筛选前70%的教师通过。这意味着,评审过程中没有“硬指标”或“及格线”,而是根据教师的综合排名来决定是否通过。因此,对于申报教师而言,关键在于自身的荣誉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整个申报群体中的综合排名。
往年评审时,不同学校的通过率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学校通过率高达100%,而有的学校却不足50%。这可能是由于教育发展不均衡、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学校推荐方案不够科学合理、与上级评审标准差异过大导致的。例如,如果实绩、荣誉等项目在推荐方案中的占比过小,就可能导致推荐教师的终审通过率偏低。因此,学校在制定职称评审推荐方案时,必须科学合理,既要照顾到老教师的贡献,也要突出实绩和荣誉的重要性,以激励年轻教师脱颖而出。
对于教师而言,要想顺利通过职称评审,除了拥有足够的荣誉和证书外,还需要在平台填报材料时做到实、细、准、美。不能因为材料填报不过关而错失职称晋升的机会。因此,教师需要认真对待职称评审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自己的申报材料完整、准确、有说服力。
山西省此次明确职称评审淘汰率的做法,无疑为全省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具体的指导。同时,也提醒广大教师需要更加重视自身的荣誉积累和能力提升,以应对日益激烈的职称评审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