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游乐园侵权案二审落锤,龙之谷IP获赔160万!

   时间:2024-10-19 09:46 来源:天脉网作者:任飞扬

近日,国内知名游戏开发企业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02 SZ,简称“世纪华通”)旗下的盛趣游戏公司,在一场备受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确认“龙之谷”及“华昌龙之谷”游乐园名称及宣传行为侵犯了盛趣游戏旗下热门游戏《龙之谷》的商标权。

此次判决不仅标志着全国范围内首例网络游戏向游乐园提起的商标侵权案落下帷幕,也彰显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游戏产业中的重要地位。《龙之谷》作为一款由盛趣游戏携手上海欢乐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3D动作冒险手游,自2017年3月正式上市以来,凭借其独特的游戏体验和丰富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玩家的喜爱。

然而,2020年盛趣游戏发现,上海华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南京金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其位于南京的游乐园中,未经授权便擅自使用“龙之谷”及“华昌龙之谷”作为游乐园名称,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此举直接导致大量消费者误以为该游乐园与《龙之谷》游戏存在官方合作关系,对游戏品牌造成了不良影响。

面对侵权行为,盛趣游戏多次尝试与被告方进行沟通协商,但均未果。随后,盛趣游戏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经过一审审理,法院认定被告方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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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服,随即提起了上诉。然而,在9月底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中,法院维持了一审原判,并全面驳回了被告方的上诉请求。这一结果不仅巩固了盛趣游戏在《龙之谷》商标权上的合法权益,也为整个游戏行业树立了打击商标侵权的典范。

此次案件的成功胜诉,不仅体现了司法机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也鼓励了更多游戏企业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随着游戏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行业共识,未来将有更多类似案例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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